关于禁止安顺市黔中水利监理有限公司
承接监理业务的公告
黔水建总站公告[2008]2号
根据贵州省水利厅《关于普定县窄口水库除险加固工程违规施工酿成险情有关情况的通报》(黔水办[2008]39号文)明确的处理意见,公告如下:
禁止安顺市黔中水利监理有限公司检查整改期间在贵州省内承接其它水利工程的监理工作,待其检查整改情况经安顺市水利局审查同意后再恢复其承接省内水利项目的监理资格。
特此公告。
贵州省水利水电建设管理总站
二00八年四月三十日